印尼免税额条例5月6日开始生效
有关对某些业务或在特定地区投资的所得税便利或通常称为免税额(tax allowance)的2015年第18号政府条例于5月6日开始生效。
符合上述条例,该便利在发布后30天生效。这就表示,该条例将于5月6日开始生效。政府证实准备实行该新条例。
根据4月30日在经济统筹部政府机构和部会跨统筹会议成果,一些政府机构和部会承诺即刻颁发对免税额条例的实施细则。
经济统筹部长梭菲延.查里尔(Sofyan Djalil)称,该衍生规则是财政部长条例,工业部长条例,和投资统筹机构主任条例。他于上周主持统筹会议后说,“所有的规则都已签署,以致免税额政策从5月6日开始生效。”
然而,梭菲延不愿说明在各政府机构和部会的详细政策。根据本报记者的搜索,到目前为止,已发布上述衍生规则的只有投资统筹机构。
投资统筹机构主任条例证实,是为使企业家更简便获得免税额。上述规则称,免税额激励申请程序,是通过目前在投资统筹机构办公处的中央一站式综合服务
(PTSP)进行。若申请已齐备和正确,然后由投资统筹机构展开三方会议,即与财政部税务总局,财政部资深助理,投资统筹机构主任,和其它符合申请业务部
门的技术部会。
上述会议取得的成果,是否同意对所提出的免税额申请。而在此前的条例中,最终决定由财政部设定或最久50天发出。
信息来源:印度尼西亚商报 | 南博网